EB-5计划涨价,就业区涨价80万美元
添加时间:2016-03-14 19:13
[导读]美国投资移民涨价至80万美元可能真的要尘埃落定了!6月4日,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司法委员会高级参议员提出EB-5改革提案,增加投资门槛,TEA(目标就业区)为80万美元,非TEA为120万美元。
美国投资移民涨价至80万美元可能真的要尘埃落定了!6月4日,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司法委员会高级参议员提出EB-5改革提案,增加投资门槛,TEA(目标就业区)为80万美元,非TEA为120万美元。
如果关于资金来源的要求真的落实,对中国投资人将是一个打击
涨价!美国两党都赞成
4日,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司法委员会高级参议员Patrick J. Leahy,代表他及主席Charles E. Grassley提出,名为“促进和改革外国投资和美国就业创造”的EB-5改革,即S1501提案。
据悉,Patrick J. Leahy是EB-5政界最高层铁杆支持者,刚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的位置上退下来,并让位于Charles E. Grassley。而Charles E. Grassley被认为是非法移民的坚定反对者,同时被认为是某种程度上EB-5的反对者。也就是说,现在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的两大代表,对EB-5的态度难得达成了一致,并且联合推出EB-5改革提案,这种情况下,该EB-5议案的美国政界的通过几率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提案赋予DHS更大权力
此次EB-5新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EB-5区域中心法案延长5年,至2020年9月30日。
2. 赋予DHS(国土安全局)更大的权力,如涉及欺诈、刑事犯罪或威胁公共和国家安全,该部门可拒绝或终结该申请。
3. 设立“EB-5诚信基金”,区域中心支付2万美元的年费,以便DHS可以进行项目和审计,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侦查和调查欺诈行为。
4. 对区域中心和开发商的负责人进行背景调查。
5. 要求DHS在投资者递交申请前审核项目。
6. 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更多信息,包括商业风险和利益冲突。
7. 更严格的项目监控,以及更严格的证券法合格要求。
8. 修改TEA(目标就业区)的定义,以便鼓励在高失业地区和乡村地区的投资。
9. 增加投资门槛,TEA为80万美元,非TEA为120万美元。
10. 降低审批时间,通过加速商业计划审批,并且调整收费以实现有效审批。
分析 四大变化影响投资人
变化一:大城市项目或骤减
业内人士分析,在这些变化中,中国投资人最不愿意看到的两项都坐实了。一是投资金额升至80万美元,一是对TEA的重新定义。
对于投资金额,不少申请人已经早就有了“涨价”的心理准备,但对于TEA地区的定义可能并没有留意。据介绍,所谓美国投资移民的TEA,简单的理解就是乡村偏远地区,以及高失业率的地区。美国EB-5投资移民规定的投资金额原本是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在TEA地区,则可以低至50万美元,这是美国为了鼓励投资人通过投资增加当地就业而特设的低门槛投资。
但随着EB-5项目的增加和申请人的暴涨,不少EB-5项目都位于大城市甚至是大城市的核心地段,在计算就业率时,将周边的高失业率地区统计进来。显然美国政府也意识到这点,因此这次的提案才提出修改对TEA的定义。将TEA的认权利由州政府转为DHS,而且是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单一人口统计区域,这对于在大城市的项目尤其不利。
变化二:就业计算变更
每个投资者必须创造10个就业岗位,是EB-5投资者能顺利转永居的必要条件。因此关于就业的计算一直都是EB-5项目的核心问题。
新提案提出,隶属于一个区域中心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所使用的间接就业数最高可以到90%的就业需求。目前还不清楚这是否意味着新的商业企业一定要有直接雇员,或者按经济模型RIMSII或IMPLAN计算出来的直接就业,但这都标志着有了一个重大的变化。
新提案规定,即使非EB-5资金的占比超过总投资额的30%,非EB-5资金所产生的就业最多只能占总就业的30%。这又是一个与现行操作不同的变化。不过,由于EB-5的投资额提高到80万美元,要求创造的就业数仍然是10人,就业实现起来应该更容易。所以现在这种限制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还难以预料。
变化三:资金来源要求提高
一直以来,美国EB-5项目都以要求低、审核较为简单为优势。但此次的提案要求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包括:1.项目管理费也必须证明其合法来源;2.强制要求投资者7年的税收记录;3.资金赠与只能来自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祖父母。4.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完全由申请人拥有。5.贷款必须通过有信誉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取得,这些贷款机构必须是由州、区域或国家法律或使用的法律裁定来认定。
业内人士分析,在这几条中,对中国投资人影响最大的是提供7年的税收记录。中国很多投资人的资金积累过程是无法提供税单的,比如房产投资客。就算能提供,7年这么长的时间对很多人也是一个考验。如果关于资金来源的要求真的落实,对中国投资人将是一个打击。
变化四:加强投资者保护
新提案大大加强了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从区域中心项目,到项目开发商和区域中心负责人都要做详细的调查,对项目进行计划书的事前审核,对区域中心欺诈行为加强审核等等。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在业内看来,有些措施有违商业实践的逻辑,但在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方面,该提案是所有EB-5相关提案中最为强悍的,这确实是个利好。